当前位置:首页>>报关知识>>化工进口知识 » 再生塑料颗粒进口需要检测哪些?
再生塑料颗粒进口需要检测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放射性污染检验:
按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SN/T 057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确保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进口口岸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 μGy/h。
2、异常气味检验:
通过感官检验进行,要求无强烈刺激性异味。
3、夹杂物含量检验:
夹杂物是指在产生、收集等过程中混入的其他物质。检验方法包括目测观察货物,并在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验,如通过手工分拣混在样品中的夹杂物,并计算夹杂物含量,要求夹杂物含量小于0.5%。
4、外观性状检验:
针对不同性状颗粒进行检验,如与样品主色系不一致的颗粒、粘结在一起的颗粒等。检验方法包括目测观察和实验室筛分,要求不同性状颗粒总含量不大于5%,粉末含量不大于0.5%(对于纤维级再生聚酯切片PET的粉末含量不大于0.015%)。
5、聚合物组分种类鉴别:
通过红外光谱法或拉曼光谱法分析进行鉴别,确保再生塑料颗粒的聚合物组分符合相关标准。
6、基本安全性检测:
确保产品无毒、无异味,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7、化学性质检测:
对再生塑料粒子的成分进行检测和评估,确认产品不含有重金属、有害添加剂等有害物质。
8、物理性能检测:
如粒子的尺寸、密度、熔融温度、熔流率等,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要求。
9、机械性能检测:
检验塑料颗粒的强度、韧性、硬度等机械性能,以确保其符合使用要求。
请注意,具体检测项目和标准可能因进口国家/地区的法规和要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口再生塑料颗粒之前,建议详细咨询相关进口国家/地区的法规和标准,或者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
此外,进口商还需要确保产品具有良好的可回收性和可溯源性,并提供详细的生产和加工记录。包装和标识也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如采用可回收材料、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使用,并确保产品标识清晰明确。
总的来说,再生塑料颗粒的进口检测涉及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产品的品质、安全性和环保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