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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工品标签法规要求是什么?(进口化工品中文标识)

  进口化工品标签的法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危险化学品通用名称

  需要在标签的正上方用中英文分别醒目清晰地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

  2、分子式

  可用元素符号和数字来表示分子中的各原子数,该信息应位于名称的下方。如果是混合物,可以省略分子式。

  3、化学成分及组成

  需要标明化学品的主要成分以及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编号

  应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用UNNo.表示)和中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用CNNo.表示)。

  此外,如果是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满足以下中文标识要求:

  1、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

  2、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需要用中文标明。如果产品是进口的,还需要标明原产国或地区名称3、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可能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以及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

  5、对于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6、如果产品使用不当可能会造成损坏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应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请注意,具体的标签和标识要求可能会根据产品的具体性质、用途以及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详细咨询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以确保符合所有适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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