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报关知识>>食品进口知识 » 中药材进口需要什么手续?(中药材进口报关手续)
首次进口药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首次进口药材,是指非同一国家(地区)、非同一申请人、非同一药材基原的进口药材。
1、收发货人备案号
2、原标签和对应中文翻译件;
3、进出口经营权;
4、食品流通许可证;
5、官方原产地证书;
6、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自由销售证明;
7、生产商成分检测报告;
8、动植检证明;
9、装箱单、发票及合同等;
10、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首次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以下资料:
(一)进口药材申请表;
(二)申请人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当提供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及其公证文书复印件;
(五)药材产地生态环境、资源储量、野生或者种植养殖情况、采收及产地初加工等信息;
(六)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
(七)由中国境内具有动、植物基原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载有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样品图片、鉴定人、鉴定机构及其公章等信息的药材基原鉴定证明原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