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报关知识>>其它货物进口知识 » 古董进口报关要求是什么?(古董进口清关要求)
古董是为人所珍视的古代器物,是先人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珍奇物品。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五十三条的规定,文物临时进境应当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将文物加封后,交由当事人报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查验海关封志完好无损后,对每件临时进境文物标明文物临时进境标识,并登记拍照。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剥除、更换、挪用或者损毁文物出境标识、文物临时进境标识。
1.古董/的进出口权。
2.海关无纸化签约、海关企业年报申报、电子委托协议签署(首次进口办理)。
商品编码9403609990
商品名称其他木家具
商品描述非卧室用
增值税率13%
最惠国税率0%